隆盛镇党委领导班子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隆盛镇党委领导班子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清单
根据《关于扎实推进2018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管理的通知》,为切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具体化,经镇党委研究,现将隆盛镇党委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明确如下:
一、认真研究部署
1.将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严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和成都市全面落实年等中央、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明确班子成员的职责和任务工作,推动责任落实。
2.集体研究安排部署。及时传达中央、省市县委、纪委有关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文件、会议精神及工作安排部署要求,每年召开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的党委会不少于4次。
3.做好责任清单管理。4月,制定《隆盛镇领导班子及成员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并将清单管理延伸至下属9村1社区。
4.层层签订责任承诺书。5月,将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延伸至村(社区),层层签订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责任书,推动责任落实。
—1—5.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根据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细化《隆盛镇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明确工作任务、责任人及完成时限。
6.督查责任清单落实情况。12月底前,按照全县统一安排,督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落实情况,并及时向县委、县纪委书面汇报。
二、健全工作机制
7.开展日常督查。每季度对镇、村(社区)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8.开展述责述廉。12月底前,按照述责述廉相关要求,组织镇领导班子成员、镇属各办(所)及村(社区)主要负责同志向镇纪委述责述廉。
9.建立巡察机制。配合完成县委巡察组对我镇村(社区)巡察工作任务。
三、强化宣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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