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季和春季城镇清冰雪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政府主导、部门配合、广泛动员、全民参与”的原则,以雪为令,有效动员全社会力量,及时清除街路积雪,确保道路畅通和交通安全。树立清雪是城区各单位和广大居民的责任和义务的社会公德意识,建立以城区各单位和广大居民为主体的快速反应、快速清运体系和机制,进一步提高我县冬季清雪工作质量。
二、责任分工
(一)城镇清冰雪指挥部负责清冰雪任务分配、核定标准和总体验收,并统一制定清冰雪合同,合同中标明清雪时限、倾倒地点罚款额度等。指挥部还负责保证金收缴、保管,对违反合同规定单位的罚款从保证金中扣除。
(二)主街两侧人行道的积雪由临街单位(包括个体工商业户及住户)按照“门前三包”的要求,负责将其清扫到指定地点(路沿石以下),清运工作由包干责任单位负责;无住户(包括建筑工地及停业或未售完的门市房等)地段的清雪工作由产权人或产权单位负责;“三不管”地段的清雪工作由包干责任单位负责。
(三)主(次)干道、巷道、空地、公园、广场、桥梁等处的清雪工作,采取划片包干的办法,由相关责任单位完成。
(四)住宅小区内的清雪工作由小区物业管理部门负责,督办和监管工作由县房产住宅局物业办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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