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格式中常出现的不规范现象
一、发文字号不规范
有单位发文字号的年份用圆括号“”或者用中括号“[]”括入,而不是用规范的六角括号“〔〕”括入。一些公文违反发文字号序号不编虚位(即l不编为001)、不加“第”字的规定,出现“×字[×××]0×号”、“×字[×××]第×号”等不规范格式。正确的发文字号应为“×字〔×××〕×号”。
二、公文字体不规范
规范的公文,标题用2号小标宋体;“主题词”用3号黑体;批语、签发人姓名用3号楷体;主题词词目用3号小标宋体;正文、抄送(报送)机关以及印发机关
、日期、份数均用3号仿宋体(仿宋_gb2312)。
三、公文标题不规范
常见错误是在公文标题中使用了标点符号,如逗号、顿号和书名号等。某单位某文件标题为:关于印发《××单位公务员普通话培训三年规划》的通知,应改为:关于印发××单位公务员普通话培训三年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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