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土地流转问题调查与思考
摘要:本文是对农村土地流转过程中的一些问题加以探索,对于如何改进土地流转提出了一些意见
关键词:农村土地流转
当今中国以政治经济军事为主的综合国力地位在国际上日趋提升,但是,作为一个国土面积居于世界第三,而人口却高居世界第一。庞大的人口压力,以及国民经济发展过程中土地的大量占用流失,给中国的人民生活保障带来越来越大的压力。而土地的流失方向主要是土地的流转,针对这个问题的调查与思考,可以更好的保证国民经济发展的同时,国民的生活才能够有足够的保障。国家的发展才会更加无后顾之忧。
一、土地流转简介
土地流转是指土地使用权流转,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含义,是指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经营权(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即保留承包权,转让使用权。
1.背景
2004年,国务院颁布《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其中有关于“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依法流转”的规定,强调“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村庄、集镇、建制镇中的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依法流转。”
同时,在中国广东、浙江、江苏、上海、安徽、天津等地的农村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开始了局部或区域试验,并发展出了重庆农地入股、广东海南出租农地、北京郊区等地小产权房等模式。从此,国内土地流转开始揭开序幕,走向合法有序的道路。
2.规定(详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3.土地流转模式
1)土地互换:互换土地,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户,为方便耕种和各自的需要,对各自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进行的简单交换,是促进农村规模化、产业化、集约化经营的必由之路
2)出租:在市场利益驱动和政府引导下,农民将其承包土地经营权出租给大户、业主或企业法人等承租方,出租的期限和租金支付方式由双方自行约定,承租方获得一定期限的土地经营权,出租方按年度以实物或货币的形式获得土地经营权租金
3)入股。入股,亦称“股田制”或股份合作经营,是指在坚持承包户自愿的基础上,将承包土地经营权作价入股,建立股份公司。
4)宅基地换住房,承包地换社保。农民放弃农村宅基地,宅基地被置换为城市发展用地,农民在城里获得一套住房。农民放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享受城市社保,建立城乡统一的公共服务体制。
5)“股份+合作”。农户以土地经营权为股份共同组建合作社。
4.流转特点
1)流转速度加快,渐具规模。2)流转类型多样,比例不均。3)流转行为欠规范,缺少管理。
4)部分耕地被非农业化,有极少量的非法流转行为存在。
5.流转原因
1)土地承包经营成本高,收益低。
2)农村
二、三产业的发展和劳动力的转移。3)镇、村非农建设项目的需要。4)村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
6.意义
土地流转有利于促进农民获得财产性增收;有利于将农民从繁琐的农业劳作中解放出来,从而使更多的劳动力能够投身于现代经济建设中去;有利于农田的规模化、现代化的管理发展;有利于现代新型农业的发展;有利于国家新农村建设的要求。
二、我国土地资源现状
根据土地利用变更调查结果,全国耕种的耕地面积为12339.22万公顷,园地1108.16万公顷,林地23396.76万公顷,牧草地26311.18万公顷,其他农用地2550.83万公顷,居民点及独立工矿用地2535.42万公顷,交通运输用地214.52万公顷,水利设施用地356.53万公顷,其余为未利用地。与上年相比,耕地减少2.01%,园地增加2.70%,牧草地减少0.16%,居民点及独立工矿用地增加1.03%,交通运输用地增加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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