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节能环保社区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全区开展节能环保宣传教育和民众环保自治创建活动,在家庭和社区中树立节能减排的科学观念,倡导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生产生活方式。
二、整体目标
到2010年,全区60%的社区创建为节能环保社区,使市民自觉参与到节约一吨水、节约一度电、节省一张纸的节能行动中来,建设绿色家庭。
三、组织领导
(一)成立区创建节能环保社区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创建办”),在区节能减排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雨花区节能环保社区创建的组织协调、培训交流、检查督促等工作。
其办事机构设在区环保局办公室。
(二)各街道、乡(镇)有关部门负责本辖区的节能环保社区创建与申报工作,并纳入各街道、乡(镇)年度目标考核体系。
四、申报与评审
(一)凡是雨花区辖区范围内具备一定条件的行政社区均可申请创建“节能环保社区”。
(二)节能环保社区原则上每年评审一次。评审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自评推荐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三)申报节能环保社区应具备以下条件:
1、达到*市雨花区节能环保社区创建的必备条件(见附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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