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税防控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
廉政风险防控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十七届五次全会和省纪委九届五次全会精神,扎实推进地税系统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有效提高预防腐败的能力和水平,全面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积极构建具有地税特色的惩防体系,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总体目标是按照惩防并举、改革创新、科学预警、统筹推进的要求,牢固树立“预警在先,防范在前”的工作理念,以权力的正确运行为主线,以风险控制管理为抓手,以有效监控和预防为目标,以责任追究为保障,针对各级地税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过程中容易发生问题的重点领域、重要部门、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编制权力运行目录,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排查廉政风险点及表现形式,剖析产生腐败问题的深层次原因,有针对性地建立和完善相应的防控制度,从而构建全省地税系统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信息运行、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力求做到决策不失误、权力不出轨、税费不流失、干部不出事,全面推进地税事业科学健康发展。
二、工作安排
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覆盖地税系统各部门、岗位和业务环节,
去年以来,省局机关率先进行了一系列探索和尝试,也取得了一些成效和经验。部分市县局也作了一定的探索,特别是++县局先行先试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显著的阶段性成果。根据省纪委今年关于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防控试点工作的总体部署,按照全面开展、突出重点、扎实推进、务求实效的总体要求,省局决定在全系统开展廉政风险防控试点工作,确定++市局++市局和++县局为省局试点单位。各市局也可选择1—2个县局重点推行开展。根据省纪委要求,结合地税工作实际,各单位要按照以下五个阶段对本单位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重新进行完善和改进。
(一)明确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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