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户创建工作方案
各党支部、村委会、镇属各部门:
农村文明户创建活动,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精神,促进农民整体素质和农村文明程度提高的一项重要举措。通过开展创建活动,引导农民群众树立文明新风尚,加快推进农村文明进程。根据县文明办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我镇开展农村文明户创建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生态文明户、致富文明户、信用文明户、文化文明户、孝老文明户等文明户创建,评选出一批在生态、致富、信用、文化、孝老等方面在具有典型示范带头作用的文明家庭,加快精神文明建设,加快推进农村文明进程,引导我镇农民群众树立文明新风尚,促进城乡统筹发展。
二、评选标准
(一)文明户的基本标准是。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身体力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群众公认;居住环境卫生整洁,家庭成员有较好的卫生意识和行为习惯。每个农户在同一届评选限参加一个奖项的评选。
“生态文明户”创建标准。具有热心公益、爱护公物、保护环境的社会公德;具有安全饮用水、医保或社保的健康保障意识;家中有封闭式垃圾桶箱或收集点,有卫生厕所;屋前房后绿化美化好,无损坏生态环境行为。
“致富文明户”创建标准。带头发展生态经济,带头艰苦创业,带头合法经营,带头参加助学、济困、救灾等各种社会公益活动,家庭人均住房条件及收入高于全村中等以上水平。
“信用文明户”创建标准。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从事生产活动坚持质量至上,从事经营活动坚持信守契约,从事服务工作坚持优质规范,在合作者和服务对象中享有高度信誉;在人际交往中,真诚待人,实心做事;参加松阳农户信用等级评价,评定当年信用等级达到aaa等级,且无违约借贷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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