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预案——县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预案
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及流行性感冒防治
应急预案
(一)目标与原则
1、目标
通过本方案的实施,完善组织协调机制和监测网络报告,提高应急处理和医疗救治能力。加强部门间协调,及时沟通信息,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及时发现sars疫情,控制sars疫情蔓延,防止流行性感冒(简称流感)大流行的发生,保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2、原则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协调配合,分级负责;依法管理,科学防治。
(二)监测与报告
1.按照县卫生局转发的《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诊疗方案》的要求,发现疑似、临床诊断的sars首例病例,按照《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监测报告实施方案》文件中规定的报告内容、方式、时限和程序进行报告。
2.发现流感首例病例时应在24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发生流感暴发疫情时应在1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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