递交材料详细清单
递交书面材料清单
以下材料请统一用a4纸复印一式二份(同等大小,不能放大或缩小),递交同时提供原件进行现场核对。
1、浙江省省直单位职工购买自建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原件一式二份);
2、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3、夫妻双方户口本首页(有杭州市公安局专用章并有房屋地址的)及内页复印件;
4、婚姻状况证明:结婚人员原则上要求结婚证明复印件;单身人员(含未婚、离异、丧偶)须提单身证明具结书原件壹份,空白证明请直接下载,本人填写签名;
5、夫妻双方单位开具房改工龄职级专用证明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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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