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级林业生态文明建设专项
2018年省级林业生态文明建设专项(木本油料)竞争性分配实施方案
根据《省级财政部分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管理暂行办法》要求,2018年对省级财政安排的林业生态文明建设专项(木本油料)1000万元继续实行竞争性分配,具体方案如下:
一、资金使用范围、拟立项个数及补助标准
2018年省级林业生态文明建设专项(木本油料)扶持范围包括3个方面:
(一)新建木本油料示范林补贴。树种包括油茶、核桃、山桐子等,补贴面积8000亩,每亩补助标准为600元,总计480万元;拟立项12个,每个项目补贴30-60万元。
(二)油茶幼林丰产技术培育示范项目。树种为油茶,补贴面积4000亩,每亩补助标准为300元,总计120万元,拟立项3个。
(三)木本油料良种苗木繁育补贴。树种包括油茶、核桃等,拟立项15个,总计400万元。
二、资金分配办法
采取“绩效目标考核、因素计算”方式进行。
三、准入条件
(一)新建示范林补贴
1、遵循适地适树原则,项目区属于相应木本油料树种适生区;
2、申报对象:建设木本油料示范林基地的林场、企业、合作社或者大户;
3、基地建设完成期限:基地造林完成时间是在2017年12月1日至2018年12月30日完成造林的面积;
4、立地条件较好,相对集中连片,开发面积不低于500亩;
5、有较好的良种基础或明确的良种来源;
6、每个县(市、区)在新建木本油料示范林补贴和油茶幼林丰产技术培育示范两个项目中仅限申报1个项目;
7、核桃示范林原则上只安排在海拔600米以上的区域;
8、原则上对我省贫困县尤其是深度贫困县予以倾斜。
(二)油茶幼林丰产技术培育示范项目
1、油茶林树龄在3年以上6年以下;
(未完,全文共2171字,当前显示700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