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副主任黄淑和讲话
中国建材通过构筑“四道安全防护墙”(安全意识、风险评估、安全设施、安全技能)、做好“三个统一”(相关方利益的统一,安全管理体系的统一,生产生活安全与防恐怖袭击的统一)、突出“两个重点”(行车安全管理、临时用电管理)、强化“一个执行力”,探索了一条境外总承包工程安全管理体系建设的新路子。
中央企业要紧紧抓住安全生产责任制这个关键,按照“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级监管、全员参与”的原则,切实落实“一岗双责”制度,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一是强化以企业主要负责人为核心的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中央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主管生产的负责人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企业生产中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重要管理责任;主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统筹协调和综合管理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综合管理责任;其他负责人对主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一定领导责任。各中央企业都必须对企业领导班子成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在具体分工中加以明确和细化,同时还要对集团公司所属各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予以明确和细化。二是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组织机构。首先要健全和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的领导决策机构,设立由企业主要负责人亲自挂帅的安全生产委员会,统一领导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分析研究企业安全生产形势,对重大问题进行统筹规划、科学决策。其次要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建设,建立与企业安全生产任务相适应的机构和队伍,形成一支专业素质高、责任心强的专职安全生产监管队伍。特别是一类企业要抓紧建立
独立的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并配备相应专业、专职的安全监管人员。另外要按照“分级监管”的原则,积极探索和创新对下属企业的安全监管方式。如向下属企业和重点工程派驻安全生产总监,实行监督和管理相对分离,逐步形成企业安全生产的有效制约和控制。三是实施安全责任目标管理。把安全生产责任制与业绩考核制度结合起来,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激励约束机制,通过奖罚分明的制度,激励企业全体员工积极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加快形成“人人关心安全、人人重视安全、人人做好安全”的工作局面。
黄淑和在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图)2007年12月26日08:28
(2007年12月25日)
来源: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
同志们: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提高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国务院国资委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决定共同召开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总结近年来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经验,分析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形势,部署2008年安全生产工作任务,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全面促进中央企业的安全发展与和谐发展。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十分重视中央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下午王德学副局长将在会上做重要讲话,请大家认真学习和落实。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近年来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成效和经验
2004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加强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452号),明确规定了国资委在履行出资人职责中对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管职责。三年多来,国资委高度重视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管工作,将依法履行出资人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与建立健全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体系有机结合起来,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为主线,以推进建立现代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为重点,以加强安全生产业绩考核为抓手,分类监管与重点督导相结合,促进先进企业向国际一流企业看齐,鞭策落后企业迎头赶上,有效地推动了中央企业安全生产整体水平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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