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副主任黄淑和讲话
围绕“两新目标”积极探索推动努力开创指导监督地方国资工作新局面
——在全国国资委系统指导监督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
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黄淑和
(2011年6月28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在“十二五”开局之年,国资监管和国企改革进入新阶段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总结杭州会议以来指导监督地方国资工作的进展和成效,交流各地好的做法和经验,围绕“国资监管上新水平、国企发展上新台阶”的“两新目标”,研究“十二五”时期指导监督地方国资工作的总体思路和工作重点,提出做好下一步工作的具体措施。国务院国资委对这次会议高度重视,国资委主任、党委书记王勇同志做出重要批示,对进一步加强指导监督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大家要认真学习领会,全面贯彻落实。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指导监督地方国资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去年杭州会议以来,国资委系统紧紧围绕国资监管和国企改革发展的中心任务,大力推进指导监督工作,“大国资、一盘棋”理念进一步增强,上下级国资委沟通联系进一步密切,工作合力进一步形成,指导监督工作取得新的进展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指导监督工作机制基本形成。
分管领导和工作机构全面落实。各省级国资委将指导监督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普遍成立了指导监督工作领导小组,不少地方国资委由一把手亲自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同时明确了委内牵头处室,建立了各处室之间的分工协调机制。北京市国资委将36项工作任务分解到16个处室。山东省国资委将各处室指导监督工作开展情况列入年度考核内容。上海市国资委对区县国资监管工作中遇到的难题,由各业务处室实行对口“一条龙”服务。通过落实分管领导和工作机构,初步形成了职责明确、统筹协调、分工负责的指导监督工作组织体系。
指导监督工作制度建设不断加强。国务院国资委修订发布了《地方国有资产监管工作指导监督办法》(以下简称《指导监督办法》),按照“指导、沟通、交流、服务”的原则,明确指导监督工作机制和主要工作事项,进一步规范了指导监督的主要方式和途径。上海市国资委制定了《指导监督办法》的实施细则,将区县贯彻执行国资监管政策法规情况作为指导监督工作重点。湖南、湖北、四川、重庆、甘肃、内蒙、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省区市国资委出台了加强市、县级国资监管工作的指导监督办法,探索建立政策指导与具体指导、日常指导与专项指导相结合的工作体系。
上下级国资委之间的沟通交流平台逐步形成。国务院国资委定期编发简报,及时传达指导监督工作要求,交流推广各地国资监管的特色做法和先进经验,同时加快建立地方国资监管信息资源系统,尝试指导监督基础数据的整合与利用。福建、安徽等省国资委健全监管工作体系,形成了覆盖全省的基础数据网络。辽宁省国资委通过与地市国资委办公信息系统联网,确保了重要信息及时上报。国资委系统运用沟通交流平台,有力地促进了相互之间的学习借鉴和信息共享。
(二)创新方式方法,指导监督工作全面展开。
精心规划部署指导监督工作。国务院国资委印发年度工作计划,明确了2011年指导监督的40项工作任务和责任厅局。湖南、新疆、西藏、厦门等许多省市国资委也制定了指导监督工作年度计划。福建、江西、陕西等省市国资委专门组织召开了全省指导监督工作会议。北京市国资委邀请区县政府主管领导参加国资监管工作会议,全面部署了区县国资监管重点工作。四川省国资委召开研讨会,研究部署“十二五”时期指导监督工作的总体思路、重点任务和工作措施。通过工作计划和会议部署,各地指导监督工作开始全面启动,并初步打开了工作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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