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关于印发加强和改进对地方审计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北京市通州区教育委员会文件
通教发[2004]47号
关于印发开展收费审计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教委直属各单位:
现将《关于开展收费审计工作的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关于开展收费审计工作的指导意见
二○○四年五月十七日
主题词:教育
收费审计
通知
北京市通州区教育委员会办公室2004年5月17日印发
共印110份
附件:
关于开展收费审计工作的指导意见
为了落实《北京市教委关于印发开展收费审计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及区教委《关于开展收费审计工作的实施方案》的要求,在全区教育系统开展2004年收费审计工作,力求取得预期的审计效果,根据市教委有关工作部署,结合我区教育系统的实际,对收费审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开展收费审计的指导思想
从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实际需要出发,贯彻“纠防并举”、“多管齐下”的方针,发挥内部审计监督与评价职能,以促进教育事业单位内部建立收费管理自我约束机制、完善相关财务管理为目的,坚持审计与审计调查并举,“以审促改、以审促治”,为治理教育乱收费发挥内部审计应有的作用。
二、收费审计的基本目标
(一)促进中小学内部加强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财务核算,使代收性费用使用更为合理,防止学校在与收费相关的财务管理方面发现新的违规违纪问题。
(二)防止各单位收费和财务管理的违规行为。特别是自立项目和提高标准乱收费,使各项收费全部纳入单位财务收支统一核算,按“收支两条线”规定管理,坚决杜绝“帐外账”现象。
三、收费审计的组织领导与实施方式
(一)各单位主要领导是开展收费审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确保本单位收费审计自查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区教委审计科将按照职责范围,负责组织、指导、检查各单位的收费审计自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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