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长江河长制工作
瑞安市马屿镇人民政府文件
马屿镇人民政府关于马屿镇“路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社区、各村(居),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切实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有效净化道路交通环境,全面提升城市道路交通品位,助力交通秩序大整治工作的纵深推进,依据温镇治办下发的《关于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实行“路长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温镇治办(2017)34号)要求,特制定马屿镇“路长制”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镇委、镇政府工作部署为指导,紧紧围绕“排堵治乱、路畅人安”战略目标,按照“一条道路、一个路长、一个团队、一套方案、一抓到底”的“五个一”原则,坚持“规划、建设、管理、疏导”多措并举,达到责任道路“整洁、规范、美观、文明、有序”的工作目标,全面提升马屿镇道路交通文明形象和城市品位。
二、工作目标
通过“路长制”的建立和实施,达到建成区主次干道交通环境整洁、交通设施规范、城市环境美观、交通出行文明、行车停车有序的总体目标。无乱拉线、乱设牌、乱占道、乱开车、乱停车等行为。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路长制”工作机制有序推进和全面实施,镇委、镇政府建立马屿镇“路长制”领导小组如下:
总路长:周小鑫副总路长:陈峰
成员。党政办、交警中队、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市场监管所、中小学校、镇各相关办公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交警中队,与镇交通秩序大整治办公室合署办公,负责“路长制”工作的协调、督导、考核等工作,实行实体化办公,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职责,开展综合治理工作。
四、工作任务
全镇实行县级“路长制”和镇级“路长制”两级路长制度,县级“路长制”由县领导担任路长、乡镇主要领导担任副路长;镇级“路长制”由各乡镇领导担任路长。具体创建任务分配如下:
镇级“路长制”工作任务
马屿镇创建2条镇级“路长制”责任道路,并参照县级“路长制”工作模式,包干到底。
五、工作职责
各责任路段设置路长、路管单位和责任单位。路长抓综合治理工作,同时兼任督察长、负责对创建道路相关部门的指挥、协调、督导等工作;路管单位负责路长职责的具体落实和本部门业务工作;各责任单位按照职责归口开展具体整治工作,或在路长指挥下开展联合执法工作,对责任路段加强管理。沿线各市场、医院、银行、学校、小区、商场、企业、工厂等单位大门口路段实行门前三包制度(即包乱象治理、包专人管理、包文明美观),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一)路长和路管单位工作职责
1、负责指挥、协调、督导相关单位职责的落实。开展责任路段乱象排查,措施调研和方案制定等工作。
2、组织路管单位人员开展责任路段日常巡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制定措施,指令相关责任单位进行整改,并做好巡查记录,实现对责任路段的常态化管理;
3、牵头协调相关单位、开展责任路段道路规划建设、乱堵点治理、交通设施完善等整改计划和方案制定,按照职责归口组织实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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