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引资考核办法(村)
开发区各村2010年招商引资工作
考核细则
根据《开发区2010年工作意见》(鲁宁党工字[2010]2号)、《2010年开发区经济工作考核办法》(鲁宁党工字[2010]3号)及《关于开发区招商引资工作的考核意见》(鲁宁开管字[2009]13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订本细则。
一、考核对象
《2010年开发区经济工作考核办法》(鲁宁党工字[2010]3号)下发任务的各村两委。
二、考核内容
(1)有价值信息任务完成情况。根据填报的招商信息表,经审核确认后,确定各村两委任务完成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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