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辐射类)环保设施验收系统使用指南5篇
建设项目(辐射类)环保设施验收系统使用指南
[适用范围]
本系统适用于辐射类建设项目验收管理,包含放射性项目及电磁辐射类、电磁感应类项目的验收审批,不适用于一般类建设项目验收。
[使用步骤]
用户注册
申报单位登录环保局官方网站,点击“办事大厅”,选择“建设项目环保设施验收”,进入到注册界面进行新帐户注册。系统将发出注册密码邮件至申报单位注册时填报的邮箱内,确认开通帐户。
对于经过“北京市环保局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的项目,可以沿用原帐户及密码,不需要再次注册。
登录
输入用户名及密码,点击登录进入系统。
选择建设项目验收类别。登录后选择“辐射类项目验收”。项目申请
1)选择操作类型,新填报项目申请,请选择“新申请”。
2)申报单位按照网站提示提交文件。
第一步:上传《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辐射项目)(word文档)
第二步:根据项目审批时所提交的环评文件类型,上传竣工申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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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