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组织条例实施细则
明湖学校共青团组织管理条例
为使学生共青团工作跨上一个更高的台阶,强化团支部的管理,健全团的工作制度,加强团的基础建设,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条例。
一、团员管理制度
(一)按团章规定,对团员提出严格的要求,建立团员档案袋和团员登记册,经常进行检查督促。
(二)掌握好团员的变动情况,建立三册(团员青年名册、团支部工作手册、团员证转移登记册),管好团员档案。
(三)严格执行团员证的管理和使用规定。
1、建立与团员证相对应的《团员名册》。
2、做好新团员的自然情况登记和编号工作。
3、按规定做好转出和转入团员的组织关系接转工作。
4、结合团员教育评议进行团员年度团籍注册。
5、团员证遗失,在确认无法找回时,应该及时报告团组织。校团委组织部在了解遗失原因并对团员进行必要的教育后,为其办理团员证补发手续,并在备注栏加注说明。
(四)对违反团纪的团员,要认真教育,及时处理。
(五)团员获得的团内奖励和受到的处分要及时记录入册。
(六)按规定收缴、管理和使用好团费。对连续六个月以上不缴纳团费者,视为自动退团。
(七)团员必须参加团支部两周一次的组织生活,学校的团员大会以及团日活动,不得无故缺席。团员必须执行团委、团支部的决议,完成所交给的任务。
(八)团员要发挥主观能动性,献计献策,帮助团支部共同搞好各项活动。
(九)每年举行表彰大会,表彰优秀团员和团支部,县市级以上的优秀团员、团干部及先进团组织由上级组织命名。
二、团员发展制度
(一)要求入团的学生,要向支部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二)自定或团支部指定入团介绍人两名,介绍人要经常联系被介绍人,并向团支部汇报情况。
(三)召开支委会确定发展对象,听取团内外意见后提名。
(四)经校团委审核颁发入团志愿书,团委派人或入团介绍人找本人谈话,由本人用钢笔或水笔认真如实填写入团志愿书。
(五)召开团支部审批大会。
(六)报送校团委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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