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志勇同志在全国税务系统税收科研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进一步做好税务系统信访工作
——在全国税务系统信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在国务院新修订的《信访条例》颁布实施一周年来之际,我们召开这次全国税务系统信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中央领导同志关于信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分析税务系统信访工作形势,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信访工作任务。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正确认识税务系统信访工作形势
近几年来,各级税务机关认真贯彻中央精神,以落实《信访条例》为契机,大力加强信访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各级领导更加重视信访工作。总局党组先后多次召开会议,就学习贯彻《信访条例》、做好税务系统信访工作等进行研究部署。总局领导坚持亲自阅批信访件,接待群众来访,听取信访工作汇报。2005年,总局领导共接待来访35人次,直接督促解决了多个问题。2005年以来,谢局长共对群众来信批示40多件,对重要上访案件逐一批示,亲自接待干部群众来访,其他局领导也作出很多批示,主管局领导多次主持召开信访工作专题会议,就一些重大信访问题逐一进行研究解决。各级税务机关按照总局要求,进一步加强对信访工作的领导。有的成立了信访工作领导小组,有的对重大疑难案件实行领导包案制度,有的领导干部到基层调研时面对面地听取干部职工和纳税人的意见,及时研究处理。
二是依法处理一批信访问题。以“事要解决”为目标,坚持依法按政策办事,使绝大部分信访问题得到处理。同时,与有关方面密切配合,妥善处理了一些比较复杂的越级访、重复访、集体访问题。在税务网站上设立“局长意见箱”,及时接受纳税人的咨询、举报和投诉,听取意见和建议。仅2005年下半年,总局就处理局长意见箱收到的问题400多个,受到纳税人的欢迎。各地充分利用12366纳税服务热线,为纳税人进行政策咨询,解决问题。总局还就有关重大信访问题,多次派人直接到当地进行调查了解,促进问题的解决。
三是完善信访工作机制。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信访条例》,开展贯彻落实情况检查,并按照《信访条例》的要求,完善配套制度措施。建立信访工作领导体制,加强各部门之间、上下级税务机关之间的协调配合,采取召开联席会议、现场办公等方式,促进形成信访工作合力。总局制定了《信访工作规则》、《来信来访工作办法》、《信访工作流程》等制度规定,进一步规范信访工作。建立信访情况报告制度,及时向局领导报送“来访简报”,2005年共报送“来访简报”60多期。各地也制定了信访首办责任制、信访案件督查督办制度、突发信访事项处置预案、信访案件办结反馈制等一系列工作制度,促进了工作的规范化。
上述成绩的取得,是各级党委政府及税务机关党组高度重视、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结果。广大信访干部坚守岗位,不畏艰难,扎实工作,付出了辛勤的汗水。在此,我代表总局党组向全体信访干部以及关心、支持信访工作的领导、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近几年信访工作取得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不少亟待解决的问题。随着改革的深化和经济社会的发展,信访内容和形式也在不断发生变化。目前,税务系统信访工作主要呈现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信访总量仍在高位运行。2005年,总局收到群众来信4057封,比2004年下降0.54%;接待来访294起558人次,分别比2004年下降32.4%和51.3%。虽然信访总量有所下降,但仍在高位运行。今年一季度,总局收到群众来信918封,接待来访70起157人,数量仍然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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