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装安全心得
吊装作业安全规范
第一条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公司吊装作业分级、作业安全管理基本要求、作业前的安全检查、作业中安全措施、操作人员应遵守的规定、作业完毕作业人员应做的工作和《吊装安全作业证》的管理。本标准适用于公司的检维修吊装作业。第二条规范性引用文件
(一)aq3021-2008化学品生产单位吊装作业安全规范
(二)gb2811-2007安全帽
(三)gb5082-85
起重吊运指挥信号
(四)gb6067-85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t6067-1985nfe52-122:1975,neq)
(五)gb16179-1996安全标志使用导则第三条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术语和定义:
(一)吊装作业
在检维修过程中利用各种吊装机具将设备、工件、器具、材料等吊起,使其发生位置变化的作业过程。
(二)吊装机具
系指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装卸机、缆索起重机、汽车起重机、轮胎起重机、履带起重机、铁路起重机、塔式起重机、门座起重机、桅杆起重机、升降机、电葫芦及简易起重设备和辅助用具。
第四条吊装作业的分级
吊装作业按吊装重物的质量分为三级:
(一)一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100t。
(二)二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40t至≤100t。
(三)三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40t。第五条作业安全管理基本要求
(一)吊装质量>10t的重物应办理《吊装安全作业证》,没有《吊装安全作业证》严禁吊装作业。
(二)应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对吊装机具进行日检、月检、年检。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吊装机具,应进行检修处理,并保存检修档案。检查应符合gb6067-85。
(三)吊装作业人员(指挥人员、起重工)应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从事吊装作业指挥和操作。
(四)吊装质量≥40t的重物和土建工程主体结构,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吊装物体虽不足40t,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以及在作业条件特殊的情况下,也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
(五)吊装作业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经作业单位负责人审查、公司设备部及安全管理部审核,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
(六)公司动力能源部负责审核吊装作业机具和吊物与高低压输电线路及电力设施是否按规定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第六条作业前的安全检查
吊装作业前应进行以下项目的安全检查:
(一)公司设备部及安全管理部应对从事指挥和操作的人员进行资质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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