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协警管理规定
xx派出所辅警管理考核规定
(暂行)
为规范辅警保安队伍的管理,提升队伍工作质量和队伍综合素质,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派出所的协警队员、人口协管员、户籍协管员,辅警在工作中有违规行为的按照本规定执行,工作中出现本规定中没有的违规违纪行为,参照《三项纪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人民警察纪律条令》、《人民警察内务条令》和四川省公安厅《八条严禁》《八个一律》相关规定执行。
第一章考核内容
(一)纪律内务管理考核内容:
1、派出所辅警实行签到制度,实行上岗时间和下岗时间双重签到。未严格执行签到制度的,当月第一次扣1分、第二次扣2分,第三次扣5分,第四次矿工处理,迟到30分钟按旷工处理,有特殊情况的向所领导请假,发现代签的各口2分。
2、上岗时间不按规定佩戴装备、不按规定着装或着装不规范发现一次扣1分,
3、睡岗每次扣2分,脱岗、溜岗或非工作原因不在岗发现一次扣5分,早退扣2分,早退30分钟以上按旷工扣10分。
4、上班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活动,如看电视、玩手机、耍游戏、外出夜宵或办私事、驾驶警务车辆办私事等,发现一次扣5分。
5、遇到重大事件不及时向民警、所领导汇报或请示扣1分,造成后果的扣2—10分,造成重大后果或影响的作解聘处理。
6、不执行上级指示或不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每次扣5分,造成严重后果或影响的视情节予以辞退,在工作中不服从管理,不尊重上级领导或野蛮顶撞的扣20分,造成严重影响或后果的作辞退处理;在执行工作任务中弄虚作假或不作为的扣10分;工作中隐瞒事实真相、瞒报、谎报的扣5分,造成重大影响或后果的扣20分,视情节予以辞退。
7、严格请销假制度。遇到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半天以内可向分管民警请假,请假超过一天的须出示请假条报经分管所领导审批,请病假的同时出具医院证明,请假超过两天的必须报所长或教导员审批,凡请假的遇到值班需其他队员顶岗。假条审批流程完成后方可请假,一律不准请霸王假、电话假,编造借口骗假。违法请销假规定按旷工处理,每次扣10分,全年连续3日旷工、累计5次旷工的作辞退处理。请事假按半天扣2分,1天扣4分计算。
8、利用工作之便,采取吃、拿、卡、要等手段谋取私利,以及为违法行为通风报信甚至变相参与违法经营活动的辞退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9、违反保密制度视情扣5-10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作辞退处理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未完,全文共3038字,当前显示989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