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三违现象分析
煤矿生产,“安全为天”是人人共知的。大量事实证明,在煤矿生产中,绝大多数煤矿安全事故的发生都是由于人的行为不规范,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造成的。认真分析“三违”的成因和危害,减少和杜绝“三违”现象的发生,是煤矿建设本质安全型矿井实现长治久安的重大课题。
一、“三违”现象的类型及特点
通过对所查处“三违”发生的成因和性质分析,我们大致可以将“三违”分为以下六种类型。
1.盲目性“三违”。一部分职工认为煤矿井下作业只是很简单的体力劳动,因此对学习安全知识抱着无所谓的态度,凭习惯和经验作业,造成盲目性“三违”。
2.无知性“三违”。相当一部分职工由于文化素质和技术素质较低,自控能力和自主保安意识差,对需要掌握的应知应会技术和施工措施一知半解,很多人违章了还根本不知道错在哪里。
3.习惯性“三违”。现在有相当一部分职工包括基层干部,不能够很好地摆正安全与效益的关系,只讲产量、进尺,为了完成尽可能多的工作量,随意省略安全技术防范措施,在没有导致事故,尝到“甜头”的情况下,一再实施,养成习惯性“三违”。
4.管理性“三违”。有些科区和队级管理干部,重生产安排轻隐患整改,重制度制定轻现场落实。甚至有极少数管理人员,在明知不具备安全条件的情况下,仍指挥职工强行作业,造成了管理性“三违”。
5.放任性“三违”。个别管理干部工作责任心不强,现场管理粗放,对一些轻微“三违”现象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助长了职工安全错误思想,久而久之,造成放任性“三违”。
6.工序性“三违”。有的职工在作业中没有严格按照规程要求施工,工程质量差,安全设施不齐全,给后续工作带来诸多不便,留下了安全隐患,造成了工序性“三违”。
通过分析可以发现,当前“三违”的发生有这样几个特点:
一是“三违”人员的主要群体是35岁以下青工,占“三违”总数的65%以上;
二是严重“三违”逐年减少,一般“三违”相对增加,“犯点小错误没关系”的思想在不少职工中仍普遍存在;
三是作业工序、环节多的单位“三违”现象相对严重,掘进、开拓、运输等单位是“三违”的多发单位;
四是职工文化程度的高低与“三违”的发生成反比,文化素质越高,“三违”行为越少。
二、“三违”现象屡禁不止的根源
1.“三违”现象发生的主观因素
“三违”的主体是人,人的错误认识是导致不安全行为的主要根源。由于职工个体的文化层次、社会阅历、家庭状况、个人素质等各不相同,因此,造成“三违”的主观原因也是多种多样的,主要有九种不正确的心理:
(1)侥幸心理。有些职工自认为自己控制力强,对作业环境和条件变化能够掌握,偶尔违章违纪不会出事,便碰运气,一旦成功,就盲目自信,经常抱着侥幸心理违章违纪。这类情形在工作时间不长的青年工人中较为普遍。
(2)麻痹心理。在单位一段时间没有发生事故,安全形势较为稳定的情况下,有些职工安全思想就会不自觉地松懈下来,把规程措施抛至脑后,工作不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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