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的环境保护与武汉的社会发展
社会进步、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
环境保护、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这三者是相互作用、相互影响。没有经济发展,环境保护无法实施,社会无法进步,因为环保,社会的进步都需要大量的资金。而只顾经济发展,不注意环保,对人类来说只是一种自杀行为,社会的进步也只是短暂的。今天我们对自然掠夺式的的索取,最终会导致资源枯竭,环境恶化严重,性命不保,更别提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所以三者应共同存在。
当今的中国是一个正在走向工业文明的国家。西方发达国家在工业化过程中走的“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不适合中国国情,也不符合当今世界环境与发展的潮流。在工业化的过程中怎样处理好发展与环境的关系,把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有机地统一于现代化建设中,这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十分严峻的问题,它既关系到我国当前的发展,更关系子孙后代的可持续发展。
环境通常是指大气、水、海洋、土地、草原等环境要素和自然资源的综合体。它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场所,也是支撑和维持整个生命系统的物质基础。在经济社会的发展过程中,当人们从自然界索取资源的速度、强度超过资源本身及其替代品的再生增值能力即生态承载力时,就造成资源枯竭和生态破坏,主要表现为植被破坏、水土流失、沙漠化等;当排放到环境中的废物超过生态环境的自净能力即环境容量时,就造成环境污染,主要表现为大气污染、水污染、固体废弃物污染等。而资源枯竭、生态破坏与环境污染这两种类型的环境问题又常常相互影响、相互渗透,产生复合效应,从而对环境资源、人体健康、经济发展造成更大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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