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源头治理和打击短途非法超限超载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5篇
关于开展依法整治短途非法超限超载
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依法整治短途非法超限超载运输,巩固源头治超工作成果,有效遏制短途非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维护全区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全面完成年度治超目标任务,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依法整治短途非法超限超载运输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发【2014】
13号)文件精神和区政府治超办相关要求,结合我所源头治超工作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深化全区治超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的意见》、《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山西省道路运输条例》和省政府第223号、第224号令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治理道路货物运输企业和货运驾驶人非法超限超载办法的通知》(晋政办发【2014】
5号)有关规定,切实履行运管机构源头治超监管职责,规范公示源头企业治超履职义务,推动源头治超工作常态化、制度化、科技化建设,构建治超工作长效机制,营造良好的交通运输市场秩序,为我区转型跨越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依法整治短途非法超限超载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和协调监督,我所成立专项整治行动领导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所源头治超办,电话:
三、整治重点
(一)坚决取缔非法储(售)煤场及非法改(拼)装车辆修理厂、无证无照汽车维修点;整治砂、石料场等非煤货源点的经营行为。
(二)坚决打击为车辆超标准装载、配载以及车辆二次驳载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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