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文明宣传语
佳木斯市位于三江平原—富有东方明珠、北国天府的美誉—淳厚的土地上,佳木斯市公积金人以“改善住房条件、强化住房保障”为目标,秉承“住房公积金,服务为人民”的宗旨,始终站在时代潮头,情系群众,科学发展,锐意进取,谱写了一曲公积金人奉献社会、服务百姓的辉宏交响,实现了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新跨越,2009年佳木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荣获了省级文明单位标兵荣誉称号。
近年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新一任以党组书记主任于淑芬带领班子成员以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总揽全局,把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当作事业发展的生命线,始终坚持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高起点、高发展、高质量,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整体水平不断提高,佳木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因而也成为全省同行业和佳木斯市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一面闪光旗帜。为保证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扎实推进,佳木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成立了以中心党组书记于淑芬同志为组长,以党组班子其他领导为成员的文明单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利用一名党组副书记专门负责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组织实施。中心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制定完善创建工作规划,确保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方向正,思路清,定位准,工作实。
在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中,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从建全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机制入手,使创建工作始终沿着科学化、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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