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工矿商贸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范文
肃州区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
责任规范标准
为进一步落实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甘肃省安全管理条例》,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甘发„2013‟15号)、《甘肃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规范标准。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依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由企业通过文件形式成立管理机构,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列出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和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在企业醒目位臵上墙公布安全生产管理监管机关及其负责人、悬挂示意图,进场须知,安全禁令等标识标牌。
(二)企业应健全完善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档案、原始记录和台帐,按规定如实填写保存备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主要包括:
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2、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3、安全检查制度;
4、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5、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6、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隐患整改效果评价制度;
7、劳动防护用品发放使用管理制度;
8、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9、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0、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
11、危险作业审批制度;
12、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
13、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14、易燃易爆场所管理制度;
15、安全生产承诺制度;
16、文件档案管理制度;
17、其他保障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三)企业应根据生产特点,编制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并发放到相关岗位,所有操作人员熟记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二、现场安全生产管理
(一)生产经营中的现场管理
1.企业应加强生产现场安全管理和生产过程的控制。对生产过程及物料、设备设施、器材、通道、作业环境等存在的隐患,应进行分析和控制。
2.企业应层层明确生产现场和生产过程的安全责任人,2
挂牌上岗,亮明身份。
3.对生产现场和生产过程、环境存在的风险和隐患进行辨识、评估分级,并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
4.建立至少包括下列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人员、许可范围、审批程序、许可签发人员等:
(1)危险区域动火作业;(2)进入受限空间作业;(3)能源介质作业;(4)高处作业;(5)大型吊装作业;(6)交叉作业;(7)其他危险作业等。
(二)作业前现场安全管理
企业进行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破土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爆破、大型设备构件吊装、设备大修、建筑物和构筑物拆除、涂装作业、危险品装卸等危险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危险作业管理制度安排专门人员负责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作业前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向作业人员作出安全事项告知。企业委托有专业资质的单位进行前款作业的必须与该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
(三)企业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发包出租企业必须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3
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要明确各方对日常安全检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职责并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四)企业要在易燃、易爆、强腐蚀、粉尘、高温、毒物、辐射、电力设施以及可能发生坠落、挤压等各类较大危险因素的工作场所和设施、设备上设臵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的制作和设臵应当规范并保持完好无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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