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箐煤矿扬尘污染整治方案
煤矿扬尘污染整治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贵州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精神,深入做好我矿煤矿作业场所粉尘危害专项治理工作,现根据大方县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大方县矿山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方环通〔2017〕5号的通知,结合我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按照“标本兼治、分步实施、综合治理、严管重督”的原则和“源头治理、科学防治、严格管理、依法监督”的基本要求,开展整治行动,广泛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关于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通过优化开采方式、规范采矿行为、完善治理设施、强化防控手段、加强监督管理等措施,使煤矿在爆破、破碎、加工、运输等过程中产生的扬尘污染得到有效控制,煤矿企业基本实现管理规范、绿色生产。
同时紧紧抓住煤矿职业危害防治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稳步提高职业危害防治整体工作水平,着力构建煤矿职业危害防治工作长效机制,全面改善煤矿作业场所工作环境,切实保障煤矿从业人员生命安全与健康,努力防范和减少煤矿职业危害事故,有效推动我矿职业危害防治形势的进一步稳定好转。
二、整治行动工作内容
(一)推进开采低尘作业
1、矿设置完善的防尘洒水系统,地面井口附近所建的永久性静压水池保持日贮水量不低于200m3,防尘洒水管路通达所有产尘地点。
2、设置净化水幕
1)矿井总入风流净化水幕:距井口20~100m巷道内。2)分区和采区入风流净化水幕:风流分叉口支流里侧20~50m巷道内。
3)采煤回风流净化水幕:距工作面回风口30~50m巷道内。4)掘进回风流净化水幕:距工作面回风口10~20m回风巷内。5)巷道中产尘源净化水幕:尘源下风侧5~10m巷道内。
3、湿式打眼
在工作面使用电钻或风钻打眼时,将压力水经过杆中央的水孔送到炮眼底部,将煤粉湿润后从炮眼中冲洗出来,从而达到降尘的目的。
4、使用水炮泥
采掘工作面放炮时,炮眼中必须装填特制的装满水的水炮泥。
5、洒水降尘
包括人工洒水和爆破后喷雾洒水
6、冲洗煤尘
沿容易沉积煤尘的工作面、回风巷道等,由外向里逐步冲洗巷道两帮、顶部、底部直到整个工作面,使煤尘充分湿润,无法扬起。
(二)推行生产环节无尘作业
1、井下所有转载点、溜煤眼、皮带机道及回风巷、掘进迎
1头都必须设置喷雾装置净化空气,保证喷头、开关等设施灵敏可靠并正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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