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会和谐园区建设实施方案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和谐城乡建设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市和谐城乡建设行动实施方案》精神,管委确定从年起开展为期三年的和谐园区建设行动。为确保和谐园区建设行动顺利开展,结合我区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原则。坚持高起点定位、规划引领;坚持园区统筹、协调推进;坚持生态优先、集约发展;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
(二)工作目标。到年,实现园区基础设施配套明显进步,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城市化水平明显提高。
二、考核办法
和谐园区建设行动每年考核一次,第三年进行总结表彰。年终进行表彰奖励,考核分为和谐园区、和谐村庄两个层次,实行分级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设施建设、环境整治、园区管理、节能减排、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等。
(一)考核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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