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办卫生消毒监测方案
为加强和规范我市医院、公共场所、洗涤行业和托幼机构的消毒质量监测工作,确保各项消毒措施的落实,有效预防传染性疾病在医院和托幼机构内暴发、流行,控制医院感染,保障医疗安全和儿童身体健康,按照《消毒管理办法》、《关于印发〈年全省消毒与感染控制工作意见〉》、《关于开展医院消毒与感染控制监测工作的通知》、《年省托幼机构消毒监测方案》和《全国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工作规范》的工作要求,特制定本监测方案。
一、项目总目标
(一)了解医疗机构的医院消毒与感染控制能力及其变化情况。
(二)评价医疗机构的消毒工作质量,为改进医院消毒与感染控制措施提供依据,以降低医院感染发病率。
(三)了解全市托幼机构消毒质量现况,评价托幼机构消毒效果,发现薄弱环节,进一步提高托幼机构消毒质量和传染性疾病的防控能力。
(四)了解公共场所、洗涤行业的消毒质量状况,控制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
二、项目范围和工作职责
(一)项目范围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将按照《消毒管理办法》、《年全省消毒与感染控制工作意见》和《年省托幼机构消毒监测方案》以及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求,对辖区医疗机构、托幼机构、洗涤行业和公共场所进行消毒监测和督导,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二)工作职责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具体负责辖区内医院、公共场所、洗涤行业和托幼机构的消毒监测工作,并按要求将监测资料报送市疾控中心;定期对辖区内监测资料进行分析与评价,及时向市卫生局报告,并向监测单位反馈意见;根据监测结果确定辖区监测薄弱单位和环节,组织开展相关调查研究。并根据各自工作实际制定医院、托幼机构、洗涤行业、公共场所消毒与感染控制监测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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