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局园区建设指导方案
为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总体工作部署,加快全市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步伐,进一步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推进现代农业建设进程,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要求,通过集成技术、集约项目、集中力量,推动农业产业发展方式转变和经营方式创新,逐步实现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商品化处理、品牌化销售和产业化经营。通过技术示范、新品种展示和现代化的产业化经营,打造一批高技术含量、高标准管理的现代农业示范园(点),确保产品效益更高、品质更好、竞争力更强,辐射带动全市农业产业化再上新水平。
二、目标任务
全市建设1-2处市级现代农业示范区,每个镇街区建设1-2处现代农业示范园,每个特色种植村建设1-2处现代农业示范点。现代农业示范园(点)的建设要依托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种植大户组织实施。建设完成后,园(点)内标准化生产达到100%,商品化处理达到100%。实现亩增经济效益20%以上。推行绿色控害技术措施,农药用量减少30%以上,产品抽样合格率达到100%。实行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提高土壤中有机质含量。现代农业示范园(点)建成后,通过示范带动,有效提升全市农业产业化水平;加快全市农产品优质、高效、生态、安全步伐,扩大农产品品牌在国际、国内市场知名度和影响力,再造现代农业新优势。
三、建设要求
各镇街区要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按照“合理布局、相对集中”的原则,扎实有效地开展现代农业园(点)建设工作。
(一)县级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要求
1、设施农业要达到300亩以上,露地农业要达到500亩以上;
2、建设地点选定符合无公害产地环境条件标准的要求,区位优势明显,土壤、空气、灌溉水无污染;
3、基础条件好,建设标准高,示范带动作用强。
(二)镇级现代农业示范园建设要求
1、面积达到100亩以上,建设标准起点高,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具备一定的条件;
2、产品特色突出,效益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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