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洗砂点清理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全县砂资源管理,保护生态环境,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清理范围
经县政府统一招标的岩砂矿就近水洗点以外的所有洗砂点。
二、工作步骤
清理工作共分三个阶段:
(一)自行拆除阶段(4月23日至5月31日)。各有关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管委会、职能部门在前段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对不符合条件的洗砂点下达自行拆除通知,限期处理完余砂,拆除设备,恢复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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