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政策
(一)
河南省扶贫对象精准识别及管理办法根据《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印发的通知》(国开办发〔2014〕24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识别原则——坚持标准。严格坚持国家扶贫对象识别标准。——综合考量。综合考量扶贫对象的生活现状、家庭财产、致贫原因。——民主评议。坚持实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群众认可。坚持群众路线,尊重群众意愿,识别结果经得起群众的检验。
二、识别标准
(一)严格执行农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扶贫对象识别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即农民人均纯收入以上年度的国家农村扶贫标准为基本依据,对符合条件的农户整户识别。农民人均纯收入由年家庭各类收入总和扣除生产经营性支出后,除以家庭常住人口数计算得出(详见附件1)。
(二)统筹考虑“两不愁三保障”因素1.不愁吃。口粮不愁,主食细粮有保障。
2.不愁穿。年有换季衣服,经常有换洗衣服。
3.义务教育。农户家庭中有子女上学负担较重,虽然人均纯收入达到识别标准,但也要统筹考虑纳入扶贫对象。
4.基本医疗。农户家庭成员因患大病(详见附件2)或长期慢性病,影响家庭成员正常生产生活,需要经常住院治疗或长期用药治疗,刚性支出较大,虽然人均纯收入达到识别标准,但也要统筹考虑纳入扶贫对象。
5.住房安全。农户居住用房是c、d级危险房屋的,虽然人均纯收入达到识别标准,也要统筹考虑纳入扶贫对象。
三、识别方法坚持“公开、公正、透明”原则,推行“一进二看三算四比五议六定”工作法。即一进:包村干部、村级组织和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对全村农户逐家进户调查走访,摸清底数。二看:看房子、家具等基本生活设施状况。拥有家用轿车、大型农机具、高档家电的,不得识别或慎重识别。三算:按照标准逐户测算收入和支出,算出人均纯收入数,算支出大帐,找致贫原因,对贫富情况有本明白账。四比:和全村左邻右舍比较生活质量。家庭成员有财政供养人员、有担任村干部的,家庭成员作为法人或股东在工商部门注册有企业的,在城镇拥有门市房、商品房的,不得识别或慎重识别。五议:对照标准,综合考量,逐户评议。拟正式推荐为扶贫对象的,必须获得绝大多数村民认可,必须向村民公示、公告。六定:正式确定为扶贫对象的,由村“两委”推荐确定,乡(镇)党委政府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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