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消防部队正规化管理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关于印发《公安消防部队正规化管理
指导意见》的通知
公消[20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消防总队,警官培训基地,昆明消防指挥学校:
为认真落实孟建柱部长关于“努力建设一支现代化的公安消防铁军”的指示要求和公安消防部队正规化建设现场会精神,部消防局研究制定了《公安消防部队正规化管理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加强部队正规化管理是一项基础性、系统性、长期性工作,根本目的是确保部队安全稳定、提升战斗力、完成法律赋予的职责使命。部队各级要充分认清加强正规化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正规化管理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狠抓工作落实。各级军政主官要切实担负起正规化管理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各部门要各负其责,部队上下要主动参与,形成合力,为全面加强正规化管理工作做好组织、思想和工作保证。
二、紧跟发展需求,科学筹划建设。要紧密结合实际和需求,把正规化建设纳入建设现代化公安消防铁军总体规划,牢固树立
信息牵引建设的理念,科学制定今后一个时期正规化建设实施意见和具体计划,进一步明确任务、细化标准、规定时限、具体要求,实行定人、定时间、定措施、定责任,高标准地完成建设任务。要坚持领导和机关带头,充分发挥示范单位的典型辐射和带动作用,以机关促基层,以典型带全面。示范单位要选准选强,具有代表性先进性;全面铺开要统筹兼顾、科学系统;推进措施要有力有效、规范有序,确保正规化建设健康发展。
三、坚持因地制宜,强化分类指导。要以“执勤规范化、管理精细化、警务信息化”为重点,坚持因地制宜、注重实效,不搞“一刀切”。要更加注重队伍管理和执勤训练等软件建设,在条令意识、作风养成、勤务组织、系统应用等环节上下功夫;基础设施建设要本着“规范、实用、节约”的原则,优化整合、统一规范,不搞重复建设。坚持现实和长远相结合,按照先重点、后一般,先普及、后提高的要求,针对不同地域、不同经济发展水平,加强分类指导,探索建立一整套具有消防部队特点的正规化建设组织模式、制度安排和运作方式。
四、着力解决问题,提升管理效益。要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原则,切实找准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的结合点,从业务工作中发现部队管理中存在的标准不明确、工作不规范、制度不落实、管理不严格、方法不科学等问题,从部队管理存在的问题中分析业务工作的薄弱环节,以改革的思路、方法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推动正规化建设向更高层次发展。要出台运行规范的工作秩序规定,删繁就简,切实为基层减负。各级机关不
得随意借调基层官兵,不得搞名目繁多的调研、检查、评比,不得插手基层敏感事务,避免基层忙乱,给基层留有自主空间。
五、健全工作机制,提高执行能力。要大兴求真务实之风,牢固树立“基层第一,士兵至上”的观念,建立健全为基层服务机制,坚持领导的精力和注意力向基层倾斜,坚持人力、财力、物力向基层倾斜,为基层正规化建设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要着重从组织领导、制度规定、程序规范、保障措施等方面研究探索,着力完善依法决策、科学指导、监督制约、考评激励、责任追究等机制,使部队正规化建设有标准、有计划、有部署、有措施、有检查、有考核,切实形成系统配套、科学有效的运行保障体系,确保正规化建设各项任务和措施真正落到实处。
各单位要结合工作进度和本地实际,制定验收细则和考核标准,落实半年调度、年度验收考核制度,并作为开展达标创优活动的重要依据,做到奖惩分明。各地好的经验做法请及时报部消防局。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日
(未完,全文共5145字,当前显示1483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