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管理办法
铁岭市国家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管理办法考核方案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办税服务厅规范化管理办法》,创造优质高效的纳税服务,我局经研究决定实施《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办税服务厅规范化管理办法》考核方案,借此督促各级税务干部牢固树立服务意识,执政为民,与纳税人建立和谐的征纳关系,从而推动税收工作健康发展。
本方案针对纳税服务厅管理工作中的组织建设、制度建设、机构设施建设、服务意识建设四个方面进行规范化考核。
一、组织建设(满分分):
1、成立纳税服务工作组织,责任分工到人并形成书面材料,其中包括:人员名单,上下对口关系,ab角岗位等。
2、将成立的组织上报市局备案。
3、有条不紊地开展工作,要求人员齐全到位。
考核得分:
组织建设完善,已经备案到市局,且人员全部到位,得满分。组织建设完善,已经备案到市局,但人员不到位,扣分。有组织但未报市局备案或者虽然已报市局备案但组织名单与实际人员构成不符,不给分。
二、制度建设(满分分):
1、实行值班长制度。要求落实到办税厅。
2、实行首问负责制度。要求落实到全员。
3、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要求落实到全员。
4、实行卫生管理制度。要求落实到办税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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