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管理办法
环翠国家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工作考核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办税服务厅规范化建设,提高纳税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规范税务执法,
切实强化办税服务厅管理,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第二条办税服务厅考核根据各窗口和岗位职责,坚持规范统
一、实事求是、全面考评、
客观公正的原则进行。
第二章考核形式和机构
第三条环翠局考核办公室负责对办税服务厅的全面集中考核,办税服务厅主任负责对
岗位人员的日常考核。
第四条环翠局考核办公室,依据《环翠国税局办税服务厅工作规范(试行)》规定的标准和本办法明确的考核事项标准,采取半年及年终考核与重要项目随机抽查考核相结合、质量与数量结合、扣分与奖励结合、日常与集中结合、考核结果与经济收入、评先选优、公
务员考核等相结合的形式,对办税服务厅进行考核,确定考核结果。
第三章考核内容和标
准
第五条综合服务窗口(共80分)
一、文书受理岗
1、受理审批事项资料不全的,每少一份扣1分;
2、资料填写不规范、不清晰、漏项的,每项扣1分;
3、未按规定传递资料的,每次扣1分;
4、办理审批事项超过时限的,每户次扣1分;
5、未按规定权限越权办理审批事项,每次扣2分;
6、录入税收征管信息系统数据错误的,每项扣1分;
7、未按规定保管、交接有关资料的每次扣1分;
8、未按规定完成其他工作的,每次扣1分。
二、税务登记岗
1、办理税务设立、变更登记准确率达到100%,每发现一户录入信息漏项、错误扣
1分;
2、注销税务登记必须手续齐全、程序合法,违反规定办理的,每发现一户扣1分,同
时按两制追究,构成违纪的移交监察部门处理;
3、未按规定完成其他工作的,每次扣1分。
三、行政许可岗
1、受理审批事项资料不全的,每少一份扣1分;
2、资料填写不规范、不清晰、漏项的,每项扣1分;
3、未按规定传递资料的,每次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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