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基层妇女组织改革创新思考与探索
突出基层组织建设深化农村配套改革
——在全市村级组织规范化建设暨村“两委会”换届动员大会上的讲话
(2004年10月8日)
杨峰
同志们:
全面推行村级组织规范化建设是我市根据中央、省委和泰州市委有关要求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为做好这项工作,市委、市政府先期已作了认真准备,并在荻垛、中堡两镇试点。今天召开会议,进行全面的动员和部署,会议很重要。刚才,唐文奇同志代表市委、市政府作了动员,明确了这次村级组织规范化建设的工作要求。在此,我再讲三点意见:
一、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高度,充分认识推进村级组织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性
最近召开的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着重研究了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若干重大问题,进一步明确要把党的基层组织真正建设成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显然,村级组织作为党和政府在农村的基层基础,要使其在富裕农民、繁荣农村、确保稳定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就必须与时俱进,顺应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加强制度化、规范化建设。这对于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着力解决“三农”问题,加快农村全面小康进程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未完,全文共2108字,当前显示499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