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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保局年检指导方案

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2011-2012年度劳动保障年检工作实施意见》精神,做好区2011-2012年劳动保障年检工作,制定区2011-2012年度劳动保障年检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按照“服务群众、服务企业、依法规范用工行为和依法维权”要求,全面开展企业劳动年检服务工作,全面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情况,完善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信息平台,进一步促进区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二、年检范围

辖区内区属企业、私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在区级机关登记管理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职业中介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等用人单位。

三、年检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年检时间

2012年3月15日至2012年6月15日。

(二)年检地点

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联系电话:

(三)年检方式

网上年检、书面报送材料年检。劳动保障年检以实际工作年度(跨自然年度)为时间单位,审查审核用人单位遵守国家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

1、网上审核

(1)去年已经开通网上年检的用人单位,可继续登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上办事大厅”(网址:),进行网上年检申报。

(2)今年初次参加网上年检的用人单位,登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在线注册,下载填写网上年检业务承诺书和申请表,报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昌邑路2-1号)。经授权后按说明进入系统。进入系统后,根据年检要求逐项如实录入用户信息。

2、书面审查

暂不具备网上年检条件的用人单位,采取报送书面材料的形式接受年检。

(1)区用人单位(区属企业、私营企业、在区级机关登记管理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职业中介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等用人单位)到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昌邑路2-1号),按照年检要求领取《市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年检申报(审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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