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治理考评奖惩管理办法
石井镇环境卫生整治考评奖惩办法
为积极响应南安市创建国家级生态县(市)的号召,结合南安市开展“两项活动”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大环境卫生整治的力度,为建造文明、整洁、美好的生活环境,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结合本镇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目标,以城乡环卫一体化、村庄建设生态化为主题,深入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确保思想上不放松,行动上不断层,为实现石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总体目标
建立稳定长效的卫生管理机制,全面推行动态保洁,彻底整治“脏、乱、差”及卫生死角,确保辖区“路净、境洁、地绿、水清”,引导居民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提高公共卫生意识,把街道建设成为环境优美、设施齐全、经济繁荣、文明祥和,树立石井新形象。
二、考评对象辖区内26个村(居)。
三、考评内容
1、按《南安市城乡环境卫生考评办法(试行)》规定,设置专业管理机构并配置专业管理人员;建有规范的工作台帐资料,并按要求及时考核;根据作业量需要,按要求在指定位置设置专用垃圾箱;专职保洁作业人员遵守劳动纪律,不得擅自离岗;积极配合缴纳垃圾处理费和卫生管理费。
2、晨间清扫工作在早8。×前完成,社区主干道路及硬化道路做到“三无”、“二净”,其它道路(区域)达到“二无”,即无明显垃圾,无卫生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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