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办志愿者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防空法》和市人民政府、警备区《关于加快人民防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进一步强化“两防一体化”工作,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人防民防工作的积
极性,科学整合社会民防资源,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现就加强全区社区人民防空志愿者队伍(简称“人防志愿者队伍”)建设,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人民防空防灾一体化建设为抓手,围绕构建“平安”的总体要求,坚持“社区所需、志愿者所能,统筹规划、规模发展、面向基层、服务社区”的原则,以社区为依托,动
员社会力量自觉参与人防民防工作,全面落实防空防灾措施,建立完善组织严密、管理规范、通联互动、集约高效、覆盖社区的人防志愿者队伍,发挥人民群众在“战时防空、平时防灾”中的基础作用
,弥补社会公共服务的不足,为我区经济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二、组建范围、规模
人防志愿者队伍由街道、社区负责组建,各社区可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建立一支不少于15人的人防志愿者服务队,其中设队长1名、副队长1名。
三、人防志愿者条件和权利义务
(一)人防志愿者的条件
根据公民自愿的原则,采取组织推荐的方式,凡热心社会公益事业,乐于为人防民防事业服务,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和奉献精神,并有一定的公共安全专业知识和技能(应急医疗救护、车辆驾驶、水
电维修、语言沟通),身体健康,18至55周岁的社区公民,经审批,都可成为人防志愿者。
(二)人防志愿者的义务
认真宣传防空防灾知识,积极提供人防民防信息,参加人防民防培训和社区救灾救援行动,按时参加人防志愿者组织的各项活动。
(三)人防志愿者享有的权利
管理和使用辖区人防部门和基层组织为开展人防民防工作所提供的宣传、救灾器材和工作用品;监督社区人防民防工作开展情况,并对本社区人防志愿者服务队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工作成绩突出,有立
功表现的,给予表彰奖励;在防空防灾过程中受伤、致残或牺牲的,依据相关规定给予补偿。
四、人防志愿者队伍的主要任务
(一)负责在本社区开展人防民防知识和公共安全知识宣传教育,组织社区居民进行防空防灾技能培训,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二)详实掌握本社区的地理、人员、交通等情况。掌握灾害事故危害源和重点目标的分布情况,制定应急预案,并做好预防和紧急救援工作。收集、反馈社区公共安全信息,协助有关部门及时上报和
监控灾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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