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贸行业隐患治理指导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的“质量和安全年”和省政府确定的2012年全省“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的活动要求,打好“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第一战役—“春季战役”,切实做好“两节”、“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根据市经贸委和市人民政府关于“治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商贸流通业冬春季节安全生产特点,特制定本方案。
一、专项行动的范围
重点排查整治财贸系统所辖市场、商场(超市)、所属商贸流通企业及炸药库存在的安全隐患。
二、专项行动时间
2012年1月5日至2012年3月31日。
三、工作重点与阶段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2年1月5日至10日)。
各商贸流通企业要按照“治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分行业、分阶段、突出隐患治理重点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明确目标任务,明确活动内容,明确责任部门和个人,明确办理时限,明确奖惩条件,细化工作步骤、手段和措施。
各商场(超市)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的隐患排查方案,全面发动广大员工,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全面治理事故隐患。一时难以治理的要列入计划,落实资金和责任,限期整改,并同时制定应急预案,加强日常监控和管理。要指定具体实施部门和信息报送人,落实好“治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的各项要求。
(二)排查治理阶段(2012年1月11日至2012年3月25日)。
1、时间安排:
(未完,全文共2532字,当前显示603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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