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局工作制度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峄政办发〔2005〕57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区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00五年五月二十六日
—1—**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
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区委、**区人民政府《关于**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峄发[2005]9号),组建**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简称区安监局,与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一个机构、两块牌子),为区政府工作部门,同时为区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
一、职责调整
在区安监局原有职责的基础上,增加如下职责:
(一)指导协调区煤炭管理部门做好全区煤矿安全监管工作。
(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三)组织协调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工作的实施,监督指导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和注册工作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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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职责
(一)综合管理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组织起草安全生产方面的综合性行政管理意见,研究拟定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及工矿(以下均指非煤矿山)商贸行业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并组织实施。
(二)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和监督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制定全区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定期分析和预测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协调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三)参与煤矿事故的调查处理,协商解决煤矿安全监察、监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协调区煤炭管理部门,认真落实煤矿安全监管职责,做好煤矿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工作。
(四)负责发布全区安全生产信息,综合管理全区生产安全伤亡事故调度统计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分析工作;依法组织、协调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组织、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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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负责综合监督管理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
(六)指导、协调全区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组织实施对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进行检测检验、安全评价、安全培训、安全咨询等社会中介组织的资质管理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
(七)组织、指导全区安全生产培训和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全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工作;依法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的考核工作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经营管理者、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
(八)负责监督区属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监督工矿商贸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的安全管理工作。
(九)依法监督检查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4—用情况;依法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
(十)拟订全区安全生产科技规划,组织、指导安全生产重大科学技术研究和技术示范工作。
(十一)组织协调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和注册工作。
(十二)承担区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三)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设2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协调机关日常工作;承担机关文秘、档案、政务信息、保密、建议提案、信访和行政事务等方面的工作;承担局机关人事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方面的区域交流与合作;组织起草安全生产方面的综合性行政管理意见;组织研究安全生产重大政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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