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局工作制度
开发区安监局岗位职责
二、办公室岗位职责
(一)负责办公室日常管理工作,搞好上传下达,确保政令畅通,确保局机关各项制度的落实。
(二)负责落实起草年度工作计划、工作要点、年度工作总结和综合性公文。
(三)负责市安委会及安委会办公室组织的各类会议的筹备工作。
(四)负责行政印章管理,严格按照印章管理制度履行职责,加强管理。
(五)负责办公室自身建设,加强公文办理质量和速度,搞好对外宣传。
(六)负责综合协调机关各科室工作,督办各科室按计划目标完成任务,维护办公场所工作秩序。
(七)负责机关日常事务性工作。
(八)妥善处理来信来访,及时完成纪检、监察部门催办的信访案件查处工作。
(九)负责机关文秘、档案、信息、保密、文件打印、分发以及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十)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非煤矿山安全监察岗位职责
(一)负责矿山安全监察工作,在本部门领导的指导下,按时完成局下达的各项任务。抓好开发区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
(二)负责起草非煤矿山年度工作计划以及业务方面的文件材料。
(三)参加机关各项活动和落实各项业务工作,组织宣传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协助政策法规教育培训科开展以非煤矿山安全方面的培训教育工作及对非煤矿山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组织工作。
(四)参与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并承担调查报告起草等所有案件文书资料整理归档工作。
(五)组织非煤矿山建设工程项目“三同时”的审核验收工作,制定非煤矿山重大安全和重大危险源隐患的监控和防范措施,并负责监督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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