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务处文明窗口创建方案
为切实增强执法为民、以民为本、以人为本与服务于民的理念,加强盐业行风建设,提高盐政执法、食盐专营管理和为民服务水平,根据青盐字〔2012〕94号《关于开展基层行风建设示范窗口创建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盐业实际,现就开展基层行风建设示范窗口创建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和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以永久消除碘缺乏危害为目标,以广大市民满意为标准,以提高盐政执法和食盐专营服务水平和质量为重点,以“盐真情深”为主题,广泛开展创建基层行风建设示范窗口活动,全面提升“窗口”科室、中队服务水平,努力塑造遵纪守法、廉洁高效、诚实守信、服务优良的“窗口”形象,推动盐业行风建设不断向纵深发展,努力实现:盐业违法案件查处率达到98%,处结率达到98%以上,无行政败诉案件,无属实行政效能投诉事件,碘盐普及率达到95%以上,群众满意度和社会美誉度逐年提高。
二、创建范围
第一执法中队、第二执法中队、第三执法中队、第四执法中队、第五执法中队、办公室、财务科、供应科、仓储科。
三、示范“窗口”评比条件
示范“窗口”应具备以下条件
1、负责人高度重视,把行风建设示范“窗口”创建摆在重要位置,认真落实。
2、认真履行职责,全面完成年度各项工作任务,工作成绩突出,当年考核名列本单位前列。
3、内部管理严格,工作精细,执行力强。
4、工作人员敬业爱岗,依法、遵章办事,积极、主动、热情地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5、办事、办案依据、条件、标准、程序、时限、结果等准确及时,做到公开、公平、公正、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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