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埠镇妇女之家各项制度
妇女之家组织机构
负责人:罗意林主管全面工作成员:张祥骏负责组织培训工作
刘科秀负责宣传教育工作
易江南负责维权服务工作
妇女之家工作职责
1、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倡导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四自”精神,营造和谐共进的良好社会氛围。
2、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健康向上、富有特色、有益身心健康的文体娱乐活动,满足妇女及家庭成员的精神文化需求。
3、为妇女提供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婚姻家庭、道德规范、心理调适等方面的咨询与服务。
4、关爱辖区内贫困母亲,贫困儿童等弱势群体,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
5、做好邻里纠纷和家庭矛盾的调解工作,引导妇女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6、组织、引领家庭积极参与“和谐平安十好家庭”、“学习型家庭”、“绿色环保家庭”、“双合格家庭”、“书香家庭”等创建活动,倡导科学、环保、文明、和谐的生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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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日常管理制度
1、组织机构。妇联主席任“妇女之家”专职负责人,在镇党组织和上级妇联的指导下,独立自主地组织开展妇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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