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之家各项制度
“妇女之家”联系群众制度
一、建立代表联系妇女群众制度,妇女代表包片分组联系妇女群众,履行“联系妇女、宣传妇女、代表妇女、服务妇女”的职责。
二、妇女代表要积极参加联系组的各种活动,加强沟通、交流,增强妇女群众服务的意识。
三、妇女代表要积极参加各级妇联组织的服务活动,充分发挥自身特长和优势,帮助妇女群众解惑释疑、排忧解难。
四、妇女代表要通过定期走访、电话联系等形式开展调查
研究,了解妇女群众的意愿,及时对妇女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妇女之家”信访接待制度
一、严格遵循信访工作程序,规范信访行为,维护信访秩序,坚持把纠纷化解在基层,把矛盾处理在萌芽状态。
二、接待来访妇女群众要礼貌、热情、耐心;对待来信上访,做到有信必答。
三、为妇女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婚姻调适、心理疏导等服务,及时调处家庭矛盾、邻里纠纷,引导妇女群众依法合理反映诉求。
四、建立信访登记制度,对群众来信来访要逐件登记在册,对处理结果要有详细记录。
五、各类信访案件办结时限为一个月。
六、对上级妇联交办的信访案件,要在一个月内调处结束,并上报结果。
“妇女之家”信访接待制度
1、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做好本村(社区)妇女群众信访问题处理工作。
2、遵循信访接待工作程序,规范信访行为,维护信访秩序。
3、接待来访妇女群众要礼貌热情,做到处理信访问题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
4、认真抓好调解工作,争取信访问题不出村(社区)。
5、对上级妇联交办的信访案件,及时调查处理,并上报结果。
6、积极做好本村信访妇女群众的回访工作。
妇女之家活动制度
一、经常组织开展文明健康、形式多样的适合妇女特点的活动。
二、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大力宣传国家法律、法规,增强妇女的法律保护意识,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大力提倡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宣传妇女“四有”精神,提高广大妇女群众的自身素质。
三、利用“三八”节、“六一”节、母亲节等重大节日围绕权益维护、敬老爱亲、科学教子、健康生活、环境保护等方面开展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大型活动,让妇女感受到“家”的贴心与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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