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建设和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制度[大全]
2012年党风廉政建设和政风行风建设工作
责任状
××区教育局
二〇一二年三月
为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政风行风建设,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办好人民满意的社会事业,特签订此责任状。
一、总体目标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指导党风廉政建设和政风行风建设工作,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区有关规定,坚持求真务实,深入反腐倡廉,做到勤政为民,保证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二、具体目标
1、党委、党支部(总支)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政风行风建设负有全面责任,党政一把手是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有主要领导责任。
2、根据局党委的部署和要求,贯彻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政风行风建设的有关规定,定期分析研究本单位的党风、政风和行风状况,并结合实际研究制定相关工作计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实行“一岗双责”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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