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局政风行风评议方案
为深化机关效能建设,优化纳税服务,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和市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考评活动,进一步增强纳税服务意识,提高纳税服务质量,树立国税系统良好形象,为“全市争先进,全省争一流,全国争百强”的奋斗目标,创造一流服务环境。
二、评议对象。各税务分局,机关各内设机构,直属机构、事业单位。同时,直接从事纳税服务管理的各部门(单位),积极参加县委、县政府开展的民主考评科所站长活动。
三、考评内容
(一)纳税服务情况。
1.税法宣传、纳税咨询辅导是否及时、准确;
2.是否认真落实集中审批制度,明确各环节办结时限,切实提高办税效率;
3.是否设法帮助服务对象合理解决“急、难、愁”问题;
4.是否认真接待和妥善处理企业、群众投诉;
5.是否诚恳听取服务对象的正确批评和合理建议,自觉改进工作。
(二)严格执法情况。
1.是否按照规定开展综合执法检查自查;
2.是否存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
3.是否严格执行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程序规定;
4.是否认真落实执法责任制。
(三)政务(办事)公开情况。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多形式、多途径向社会公开审批事项、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办事程序和服务承诺等内容;
2.是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公开应公开内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提供信息的,是否按照规定的要求和期限,予以答复。
(四)工作作风情况
1.是否存在官僚主义、作风漂浮和拖拉、推诿、扯皮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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