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推进高等教育现代化进程中砥砺前行
推进法治化实现现代化进程中
司法行政要发挥更加积极作用缪蒂生
法治是现代社会的基本特征之一。江苏基本实现现代化指标体系对加强法治建设作了明确表述,提出至2020年,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成果的认可程度将由2010年的84.5%提升至90%以上。率先达成基本实现现代化的目标,法治将担负时代所赋予的重大责任与历史使命。司法行政部门作为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也将担当起更加重要的职责,在全面推进现代化进程中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在服务基本实现现代化新征程中,司法行政机关必须把服务经济发展作为第一要务,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第一位任务。司法行政机关还要紧密结合社会管理创新的时代要求,积极推进律师事务所等新社会组织的发展、大力加强人民调解组织等基层社会组织建设,深入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为优化社会管理奠定良好基础。司法行政机关还要坚持把促进民生幸福作为目标追求、坚持把促进人的现代化作为关键任务,切实守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底线,筑牢民生幸福的根基,不断推动全省社会的现代化进程。
提升法律服务能力,加快推进经济强省建设一是牢牢把握当前法律服务的关键。要紧紧抓住当前江苏经济发展在保持“量”的增长的同时,更加注重“质”的提升这一关键点,以实施科技创新工程为统领,全力营造有利于自主创新的法治大环境。要进一步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着力强化企业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工作。二是进一步明确当前法律服务的重点。要把推动产业优化升级作为主攻方向,积极配合全省转型升级工程推进计划、万企升级行动计划的实施,着力做好投资融资、兼并重组、节能减排等领域的法律服务,推动重要产业链和重点领域骨干企业、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型企业转型升级。三是要抓好法律服务的载体建设。充分利用法律服务专项活动这一有效载体,大力实施“万名法律服务人员、万名调解员助万企升级、促万村(社区)和谐”的“四万工程”法律服务专项活动,更为深入地做好“法企对接”,以“组团服务”、“强强联合”、“重点帮扶”等多种方式和“公证服务进乡村、入农户”、“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等专项活动,进一步拓宽服务渠道,优化服务方式,强化服务效果,提升服务发展的水平。
发挥维稳职能,深化平安江苏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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