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组织人大代表进行集中视察(信息)
关于2009年市人大代表集中视察方案
(2009年11月4日市人大常委会第39次主任会议通过)
市人大代表依法进行视察,是人大代表行使当家作主,管理地方国家事务的重要方式,是人大代表在人代会闭会期间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知情知政、联系群众、听取反映人民群众的呼声、愿望和要求的重要民主渠道,也是市人大常委会开展监督的有效手段和提高人代会及其常委会议事质量的有效方式。为切实组织好2009年市人大代表集中视察活动,充分发挥视察在支持、规范和保证代表依法履职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以及市人大常委会对代表工作的有关要求,现就2009年市人大代表集中视察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集中视察的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按照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国务院有关文件要求,紧紧围绕市委提出的“四个确保”,特别是世博会筹办工作有序推进的目标任务,结合市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全面深入了解市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以来本市在推进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社会和谐稳定、世博会筹办等方面的情况。力求做到重点突出,主题鲜明,形式多样,效果明显,切实为市人大代表出席人代会会议做好准备。
二、集中视察的具体内容和时间安排
以市委提出的“四个确保”,特别是世博会筹办工作的最后冲刺为重点,于今年12月1日(周二)至3日(周四),组织市人大代表开展集中视察。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围绕产业结构调整抓经济发展,对本市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工作情况进行视察。时间:12月1日下午。具体视察点待定。财经委负责,人事代表工委协助。
(未完,全文共2002字,当前显示665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