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监局落实县《机关作风效能建设问责暂行规定》情况报告
新田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积极落实县《机关作风效能建设问责暂行规定》情况汇报为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能,优化发展环境,确保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得以贯彻落实。近日,我局在扎实推进县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同时严格落实《新田县机关作风效能建设问责暂行规定》(新发[2014]1号)文件内容,全面督促全局工作人员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把各项工作做实做好。现将局学习和落实该项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学习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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