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指导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增强公共场所经营者的自身管理水平,强化其作为公共场所卫生第一责任人的意识,扩大卫生监督信息透明度,探索新时期公共场所卫生监管模式,建立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长效机制,提高卫生监督工作效率,提高公共场所卫生整体水平,保障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决定成立县推行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我县实施方案的制定、组织实施及指导、督查等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三、工作目标
全县推行公共场所信誉度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按照分步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进行。
1、以住宿业为重点推行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庐城地区9月底住宿业量化分级管理完成率要达到70%以上。
2、今年11月底之前全面完成住宿业的量化分级管理。
3、对住宿业之外的其它公共场所逐步开展量化分级管理工作。
四、实施步骤
全县公共场所推行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从2012年7月中旬启动,共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12年7月10日—9月30日),具体要求如下:
(一)宣传动员及工作部署(7月10日—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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